各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深化大学生实训(实习)工作,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,根据《关于印发<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温人社发〔2020〕73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就浙南产业集聚区(经开、瓯飞)大学生实训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实训基地申报
(一)申报对象
区各有关企业
(二)申报条件
1.依法注册成立,具有一定规模、良好的社会信誉;有适合大学生的实训岗位,并对大学生实训工作有高度的积极性。
2.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,具有对大学生进行实训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,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。
3.能为实训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,以及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,防止实训过程中的事故。
4.近年来能积极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。
(三)申报材料
申报时需提供《浙南产业集聚区(经开、瓯飞)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1)一份及电子版。
(四)申报认定程序
1.申请。2021年7月23日前向浙南产业集聚区(经开、瓯飞)人才市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。
2.审核认定。在审核申请材料的基础上,区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将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。
3.发文。符合条件的,发文予以确认,签订实训基地协议书、授牌。
二、实训岗位
向申报企业征集实训岗位,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,积极开发适合毕业学年大学生实训的岗位(实训岗位数不超过在岗职工总数的30%),并向区人才市场管理中心提供实训岗位汇总表(电子版),经审核后发布。
三、补贴政策
实训期限一至三个月,实训期间,实训基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支付实训人员生活补贴的,给予实训基地当地最低工资60%的补贴。实训期间为学生缴纳人身安全类保险的(含工伤保险),期满后,按最高不超过每人50元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助。
联系人:潘宇、王秀方;联系电话:0577-28888282,0577-85851273;联系地址: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850号1号楼1楼1121室。
邮箱地址:730603943 @qq.com。
附件1:2021年浙南产业集聚区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申请表.doc
附件2:2021年浙南产业集聚区大学生实训岗位需求信息.doc
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
人力资源局 行政事务服务中心
2021年7月9日